舞弊三角理论

发布时间:2020-11-26发布部门:合规与审计部门

公司舞弊行为危害很大,对公司的发展甚至生存构成严重的挑战。舞弊行为的高发,使人们对舞弊行为的出现“见怪不怪”,但往往不甚理解为什么他们会这样做。

了解舞弊背后的动机对于预防舞弊十分重要。当动机(通常是财务压力)、机会和(自我)合理化这三个关键要素结合在一起时,舞弊的倾向就会出现。这三个要素中的每一个要素都是必要的和相互关联的,共同促使一个人在实际上去实施舞弊。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,都不足以使一个人去舞弊。

1 压力     

财务压力往往是舞弊者的首要动机。它是导致一个人从守法公民到实施舞弊的主要驱动力。舞弊的动机很多,其中大多数与贪婪有关。其中包括生活困难、财务压力、债务、信用不良、吸毒或赌博上瘾,以及家庭压力等等。

虽然贪婪是常见的动机,但有时复仇心理和自我价值也会产生影响。员工可能会对公司的某些错误感到愤怒和有敌意,并可能试图通过舞弊来报复公司。舞弊的人总是认为自己比其他任何人都聪明,相信没有人能发现和阻止他们。

一个以贪婪为动机的绝好例子,是一个纽约的百万富翁实业家的案例。他在全国各地都有公司,住在纽约长岛最高级的一个社区的豪宅里。他向大学、博物馆、医院和其他慈善组织提供大量捐款(捐赠)。最令人惊讶的是,他有生之年,曾在各种外交和经济事务中为几任总统服务。他很受尊敬,个人资料中包含数页他的荣誉和成就。相比于这个人一生所做的所有好事,他职业生涯中的一个污点就是被定为诈骗罪。

为什么这个善良的人会做一些与他余生完全相悖的事情?他的动机是什么?能想到的答案仅仅就是贪婪。他走向法庭,并被联邦法官判刑的道路,始于对公司损失的保险索赔。问题是,发生的损坏类型并不在保险单的承保范围内。损失只是几十万美元。但这位实业家决定接受保险核算员的建议,通过改变保单所涵盖的损失原因来伪造索赔,而不是视其为业务损失。并向保险核算员支付了回扣,所支付的回扣几乎占了保险索赔的一半。

2 机会

机会是允许舞弊发生的有利条件。进行舞弊的机会程度,通常取决于舞弊人员在公司中的地位。不良的公司内部控制助长了发生舞弊的机会。一个既能开立新的供应商账户,又能向该供应商付费的员工,就构成了一个内部控制薄弱、容易获得舞弊机会的范例。

在舞弊三角理论的三个要素中,机会控制是一个对舞弊预防最有作用的领域。消除或减少舞弊和滥用的机会,在任何舞弊预防计划中都很重要,而对于公司舞弊预防计划来说,则是至关重要的。

3(自我)合理化

舞弊三角理论的第三个要素是(自我)合理化。合理化是指舞弊者设法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辩护。当需求和机会两个要素结合在一起时,舞弊者确信所发生的事情并不是“坏事”,他们往往认为自己是诚实的,并不把自己看成是欺骗公司的罪犯,而是把自己变成受害者。

他们可能会说:我只是在借钱,总有一天我会还钱的;这不是什么大钱,公司很有钱,不会真的在意;每个人都这么做;他们还欠我的钱;我一旦度过财务困难就会停下来;这是出于好的目的;公司对我不好。显然,(自我)合理化是用假想的目的来解释手段的一种说法。如果他们不把自己的行为合理化,良心上就会不安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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